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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飛人》

體育與政治分家? 曉龍
按常理來說,體育與政治應屬於人類社會內兩個不同的層面,兩者應互不干涉,亦不應有任何直接的關係。不過,從歷史的角度分析,體育經常與政治產生千絲萬縷的關係,不論出於自願還是非自願,參加一次由納粹國家舉辦的奧運會,總被視為支持納粹黨,但體育本應以展現體育精神和鍛鍊體能為本,參加任何競賽都不應與個人的政治立場掛勾,故參加奧運會其實與個人的政治取向毫不相干,更遑論能以其參賽的決定表達政治立場。
正如《美國飛人》內田徑選手謝斯奧雲斯身為黑人,理應追求種族和膚色平等,以達致不同族群待遇均等為一生欲實現的目標,但他有自己的夢想,希望成為世界上知名的運動員,能獲取奧運金牌,不單能獲得別人的讚賞,除了為國爭光,還能享譽國際。不過,對於參加1936年納粹德國舉辦的柏林奧運會,他顯得猶豫不決,因為他決定參加此屆奧運會,旁人會覺得他認同納粹黨種族歧視的思想,違反了美國強調人權、主張人人平等的主流思想;如果他不參加,就會失去了表現自己的黃金機會,多年來他付出的努力和接受的訓練更會「付諸流水」。他陷於兩難的局面,無論他作出任何選擇,都必須付出代價,但此代價沉重與否,則屬見仁見智;因為他毅然參加,就會被指責為叛逆者,成為美國國內的「千古罪人」,肯定萬夫所指,如他決定不參加,又會放棄了個人的自由意志,對實現夢想的機會進行無情的「自我剝奪」,這可能造成個人的不安,理想的失落,甚至終生的遺憾。因此,他處於政治主導的大時代裡,慘被政治「牽著鼻子走」,其作為公眾人物,一言一行皆被扣上「政治帽子」,無從辯解,更無從抗爭。故最後他決定參加柏林奧運會,不表示他支持納粹黨,其決定只源於一顆實現夢想的心,與個人的政治取向毫不相干,這證明他被「冤枉」為支持納粹主義的「賣國賊」,實屬「欲加之罪」,與中國南宋時代岳飛的遭遇不謀而合。
雖然他成功在奧運會內獲得四面金牌,在一剎那間登上奧運歷史的名人榜,但他的成就未能改變自身的命運。根據《美》將近片末的字幕內容,他退役後面對長時間的失業問題,不單不受社會重視,還因其膚色而備受低估和貶抑,遑論能繼續發揮自己的才能。即使他在奧運會內為國爭光,他仍然未受國內政府表揚,這是否歸咎於他身為有色人種的與生俱來的特質?此問題的答案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在奧運會內取得的成就未能改變有色人種獲得的待遇,更不可能因而提升此人種的社會地位,最多只能使他成為媒體暫時的聚焦之處,造成瞬間的「驚喜」,或者出人意表的「震撼」。因此,上世紀三十年代體育真的不能與政治分家,無論運動員多熱愛體育,如何不理會政治,政治氣候都會隨時隨地影響運動員的命運,甚至其一生的遭遇。正如片中的他對政治沒有興趣,只希望能專心發展自己的體育事業,但卻不自覺地捲入政治漩渦內,不能自控,更不能使周遭的環境產生變化。不少人認同「人是社會的動物」,如把此論述應用在此片的故事內,根據片中他的遭遇,即使不能說是百分百準確,最低限度我們都應認同其高度的合理性和準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