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十月 26th, 2021
影評快訊第548期
《淺田家!》
一家團聚的可貴
眾所周知,日本人重視家庭,傳統上對自己的原生家庭有濃厚的感情,但在近十多年來,由於他們深受西方文化的影響,加上子女長大後在外發展自己的事業,已不再與父母同住,導致一家團聚的機會少之又少,但看見別人妻離子散後,始發覺自己與家人一起的日子最珍貴。《淺田家!》的故事改編自真人真事,同樣講述淺田政志(二宮和也飾)長大後以一家人扮演不同行業的人士拍攝全家福,諧趣幽默,亦充滿家庭溫暖,其後在外當攝影師,為其他家庭拍攝全家的合照,但依舊掛念自己替家人拍照的日子,最後返回老家替家人再次拍攝家庭照。此片討論攝影的本質,並非在於照片美不美,而在於其承載的感情是否深厚;雖然淺田家中沒有頂級的俊男美女,但其家庭照依舊具有崇高的價值,因為它們蘊藏著溫馨歡笑的回憶片段。正如當年311東日本大地震後流離失所的居民依舊努力尋找昔日的家庭照,就是為了找回舊日與家人共處的刻骨銘心的回憶,它不可被忽略,亦不能被遺忘,更不可被磨滅。
曉龍
《一級指控》The Attorney
別以「公義」命題去掩飾一個漏洞百出的劇本。
「我不是律師,但我嘗試去做福爾摩斯」(模仿戲中類近對白);為何電影拍好三年,今天才獲放映?答案是因為片中涉及的「兩項」人物已失去利用價值,無關痛癢。還有一點很重要,這合拍片的其中一個價值觀竟與老闆完全接軌,沒理由不放行吧?(請留意,片中支票出現的次數與作用。)
且說漏洞:首先兇手怎會躺在死者身邊不省人事?殺人之後仍不願離開現場,繼續酩酊大醉,束手就擒?辯方律師卻沒提出過這麼大的疑點。好了,之後的所謂證人酒保,他的證供產生甚麼作用?只說出疑兇「冇癮地離開」;既然離開了,就更加不會跟死者扯上關係。還有另一重要證人Cat,有證物在手卻不願意即時交出,還進行勒索,辯方律師知道,仍不報警?接著光天化日,大街大巷上演撞車、殺人、搶劫,行兇者並沒有蒙臉,車上還有警員,警方完全不會跟進?(這建基於三年前的香港而論)。還有不勝枚舉的犯駁、疏漏、兒戲……,算,都當看不見了,但其中一點真的令我作嘔。
片中雷大狀最後那番義正詞嚴的說話,甚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下一代需要一個公平公正的社會……」,我想問,何謂公平、公正?雷以「插贓嫁禍」竄改證物,令死者父親郭世榮相信「真相」然後用「錢」收買重要證人趙警官 (這也奇怪,戲中從沒交代他如何得知趙警官是幫兇);過程中雷還給予控方律師JOE支票,以方便辦案。這切切實實就是「妨礙司法公正」!如果控方不是富商,沒錢收買證人,真相是否就石沉大海?主題振振有詞地說著甚麼雞蛋高牆,政商勾結等不公義之事,實質卻宣揚「有錢」好辦事。宣傳還寫著「法中見義,無懼威權」,多噁心。
P.S. 當法援都被「完善」的今天,也許這是一個完美的劇本,只是在下不懂欣賞吧。
陸凌綠
辛苦了演員,懷念智叔
這是《一級指控》,香港電影到底發生什麼事?法庭戲本身難拍,這劇本難寫,但不是用一招人格分裂,就把所有角色、演員的內心價值完全強姦一次,叫演員如何演繹?
戲中所有演員,那有戲不好的?都非常好戲!特別懐念廖啟智先生,作為遺作之一,珍貴在於此。人物本身個性、價值觀,不會一下子改變,要是一下子改變,請展示因由,是否合情合理?看見近年香港新導演的通病,無戲扮有戲!一場吵鬧沒有因由,就吵起來,這叫戲嗎?有錢人的權貴世界,不懂;不了解就不要拍!
騙觀眾有多難?被騙完一兩次就不入電影院看香港電影而已。
Ke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