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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光豬舞壯士》(Magic Mike)

   Posted by: admin    in 香港影評人協會

男女之間的不平等   曉龍

 
       1789年爆發的法國大革命以自由、平等和博愛為國家的三大中心思想,不過,所謂平等,其實到了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仍未徹底實現。平等的定義難以界定,因為絕對性的平等可能被視為不平等,而相對性的平等卻反而被視為真真正正的平等,故男性替女性幹粗活,女性為男性做家務,被視為理所當然。而女性在男性面前幹粗活,男性會被視為欠缺紳士風度,從女性角度來看,這是一種不公平的狀態;當男性在女性面前做家務,女性會被視為欠缺「賢妻良母」的風範,從男性角度來看,這又是另一種不公平的狀態。因此,所謂公平和不公平,是一種十分主觀的個人感受。正如前陣子部份香港年青女子在某著名品牌的時裝店內大排長龍,要求與裸男合照,不會被視為好色,而當年青男子在沙灘上看著女子穿上比堅尼泳衣四處奔跑,卻被視為好色一樣,《光豬舞壯士》內一眾女子看著舞男挑逗性的表演,立刻狂呼大叫,但她們一定不會被歸類為好色一族,因為社會上男女之間永遠處於不平等的狀態,好色永遠是男性的「專利」。
 
       《光》內一位年輕舞男的姐姐對弟弟心甘情願當上舞男的決定大惑不解,初時認為他自甘墮落,很大程度上受名利引誘,為錢為滿足物慾而當上舞男,其後她親自觀賞他的現場表演,發覺他有強烈的表演慾,希望透過表演提高自信心,改善自我形象,亦會使自己在女性面前大受歡迎,並隨之獲得莫大的滿足感。因為他本是一名害羞男子,參與舞男表演後,始學懂如何吸引異性,亦藉著這種表演,找到自我的存在價值,故他決定成為舞男,其實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心理需要。不少衛道之士通常會把舞男標籤為唯利是圖的享樂主義者,或是喜歡表現自己的暴露狂;但《光》的創作人刻意為舞男平反,認為他們與一般的普通人無異,同樣有心理需要,同樣有目標有理想,亦同樣有期盼有希望,他們只視舞男為一種職業,一種「生存的手段」,而非自甘墮落、自我摧毀所造成的後果。因此,不同界別人士對他們成為舞男的動機,實是眾說紛紜。
 
       雖然《光》內舞男本身對此職業不存在強烈的憎惡感,但他們都只視此職業為自己「過渡性」的人生歷程,不會視此職業為自己的終生職業。因為「青春不是永恆」,他們在二三十歲的時候能吸引女性,不代表他們在四五十歲時仍能保持自己的樣貌和身材;所謂「一剎那的光輝不代表永恆」,時光荏苒,光陰稍縱即逝,不論男性還是女性,都必須面對青春消逝的厄運,從此角度來看,男女兩性是平等的。另一方面,他們雖然以當舞男自豪,有時候亦「自命清高」,但因自己在成長過程中受社會上固有的道德規範影響,認為男人始終要做「大事」,當舞男只是暫時性的「維生工具」,以當舞男所賺取的金錢,換取事業發展的「有利環境」和最佳機會。因此,縱然《光》的創作人表面上如何開通、怎樣開放,他們在骨子裡依舊離不開保守傳統的社會觀念及意識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