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迷失控點》

思想偏差引致的惡果 曉龍
究竟人通常會在甚麼時候失控?在走投無路之時?在命運坎坷之時?在自責無助之時還是在思想偏差之時?有些人雖然學識豐富,通曉各種知識和人生哲理,卻竟找不到自我的價值,輕則迷失自我,重則陷入失序混亂的格局;當這個人走向極端時,便會用非一般的辦法滿足自己的需要,以提升自我的價值,可能會粉碎社會規範,亦可能會撕毀周邊的「牢籠」,更可能會進行失控性的犯罪行為。《情迷失控點》內哲學系教授艾伯雖然通曉人生哲學的各種門派,卻偏偏不能了解自己,更遑論能找到生存的意義,故他終日鬱鬱寡歡,認為生命了無生趣,覺得自己應一死了之。他在全片中後段內的「失控」,為社會公義而精心策劃的復仇計劃,看似順理成章,為弱勢社群出一口氣,殊不知此計劃帶來的嚴重後果有明顯的雪球效應,初時尋求公平合理的普世價值的實踐的意圖突變為後期極度自私和自我的個人陰謀,這種突變正是從自控變為失控的轉捩點,不單難以解釋,更難以闡述,可能上述的失控點正是人性陰暗面的呈現,人類與生俱來的自我中心思想的突顯。
導演和編劇活地亞倫一向擅長刻劃人性,《情》亦不例外,根據他的觀察,人性的失控可走向兩個極端:第一個極端在於社會公義的彰顯,所謂「人人為我,我為人人」,替從不相識的弱者復仇,可使自己成為英雄,能伸張正義,雖然未必獲得身邊每一個人的認同,但最低限度自己自覺已經做了一件好事,心安理得,並獲得前所未有的滿足感,不論復仇行為合法與否,自己已把個人的慾望與理想放在法律之上,片中艾伯具衝擊性的行為表現正是此極端的表表者。第二個極端在於個人慾望的彰顯,為了逃避上述復仇行為帶來的惡果,人很多時候會不自覺地以另一犯罪行為遮掩原來的復仇行為,以避免自己遭受法律的制裁,這種「一罪掩蓋另一罪」的利己行為,會「引誘」自己有充足的理由不斷犯罪,最終帶來難以挽救的嚴重後果,不單自己遭殃,旁人亦不能倖免,片中艾伯自食其果的結局,正好說明人性的醜惡最終不單會傷害別人,還會傷害自己,所謂「自作孽,不可活」,他需承受的惡果正是此道理的明顯體現。
在現代化的社會內,人類有豐富的物質享受,但心靈空虛的問題卻十分普遍,這就像《情》的海報內艾伯站在石頭上,背面為廣闊的海洋,人在浩瀚的大海中,顯得渺小,倍覺孤寂,這種空虛感可能揮之不去,故他需以「偉大」的行為贏取別人的認同,令自己沾沾自喜,「無悔一生」。這種填補空虛感的極端手法,對社會的發展是利多還是弊多,實屬見仁見智;不過,只依靠一剎那的極端「成就」填補空虛感可能治標不治本,因為這種「成就」帶來的滿足感終有一天會成為過去,在過去已逝後,他又需尋找另一「成就」,此不斷尋找尋覓的過程,不會暫停,更不會終止。因此,惟有依靠上帝,與上帝傾訴,心靈才會獲得滿足,空虛感亦會隨之消失,一切俗世的事情都是暫時的,惟上帝的愛和關懷才會持續至永遠。可能他缺乏基督教的滋潤和「治療」,才會使他孤單寂寞,其生命的問題無從解決,在日積月累下,終於走向無從挽救的悲慘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