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真的能改變人生? 曉龍

人們常說:「音樂能陶冶性情。」但《閃亮的歌聲》與《唱出我天地》不約而同地指出音樂不單能陶冶性情,還能幫助少年和青年人找到自己的夢想,尋獲自己的價值,甚至實現人生的理想。少年和青年人處於「瞬間幻變」的成長階段,在個性和行為上容易走向極端,一旦脫離常軌,誤入歧途,後果便會不堪設想,更可能為自己的人生增添一個不可磨滅的「污點」;相反,如果只盲目地順從家庭和社會的常規,只會人云亦云,不但未能發掘自己的優點,還會埋沒個人的天賦才能,這造成內心的不安,可能鬱鬱寡歡,嚴重的甚至會患上焦慮症等長期的心理病。《閃》和《唱》分別從行為偏差的少年和無奈不得志的青年的事例,突顯音樂改變人生的功效,讓人的個性和行為因音樂而產生三百六十度的轉變,亦讓人找到獲得別人鼓勵和欣賞的滿足感和自豪感。可能兩片誇大了音樂發揮的功能,但無可否認,音樂的而且確能令人找到人生的方向,幫助他/她學會循規蹈矩地做事,不會輕易放棄,堅持至最終實現夢想的一剎那,即使不以與音樂相關的行業為自己的終生事業,他/她仍然可培養優質的個性和行為,在其他領域的發展上仍舊能大放異彩。

例如:《唱》內12歲的思達本覺得自己一無是處,害怕困難,容易放棄,為了發洩內心因家庭問題而引致的不安情緒,經常做出反社會的破壞行為,但音樂改變了他,他進入著名的國立男童合唱團學院後,由於獲得學院院長(德斯汀荷夫曼飾)的訓勉和鼓勵,情緒變得穩定,個性變得成熟,不再奉行我行我素的個人主義,學會如何守規和忍耐,初時的憤怒轉化為其後的平和,初時愚蠢而極端的破壞行為轉化為其後聰明而合乎常理的順從行為。可見音樂在他的人生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讓他找到獲別人認同、接納和欣賞的歡樂,不再鬱鬱不得志,亦不再與旁人社會為敵。後來他因自然的青春期階段的變聲而需離開學院,這並不會浪費了學院的資源,因為學院以音樂陶冶了他的性情,甚至改變了他對自己人生的態度,由消極無方向變為積極主動,即使未能成功培育優質傑出的歌唱家,最少仍能為整個社會增添正能量,減少犯罪份子,為社會帶來裨益。

另一方面,《閃》內16歲的波娜在一個聾啞家庭內成長,除了她,所有家人都需要用手語進行溝通,她順理成章地成為家人與外界溝通的翻譯員,故家人在日常生活中經常需要依靠她,這使她為了滿足他們的需求,不敢離開自己的家庭,更遑論能到他區實現自己的夢想,掌握自己的人生旅程。片中的她即使獲音樂老師欣賞,欲到巴黎發展自己的歌唱才華,仍然猶豫不決,因為她在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倘若家人失去她,可能將會面對不少前所未有的困難,故她在家庭的壓力下,本來欲放棄自己的夢想,但音樂沒有「離她而去」,她長時間接受的歌唱訓練,刺激她努力奮鬥以實現夢想的心志,到了最後,她的家人學會了體諒和了解,讓她跟隨自己的意願,實現人生的美夢。由此可見,音樂能鼓動人心,幫助膽怯的人勇於發揮自己的潛能,不會因外在環境而輕言放棄,反而依靠音樂學會如何堅持自己的目標,學懂怎樣尋求家人的體恤,最後懂得一步一步地擁抱自己的人生。

This entry was posted on 星期六, 九月 19th, 2015 at 13:00 and is filed under 香港影評人協會.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0 feed. Responses are currently closed, but you can trackback from your own 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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