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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

《曼德拉─自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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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否進行「公民抗命」? 曉龍

《曼德拉─自由之路》除了敘述男主角曼德拉的人生經歷外,還提出了另一個重要的問題:「當民權領袖運用合法的途徑難以在社會上爭取平等和自由時,他們應否用更激進甚至暴力的手段向當權者施加壓力,迫使當權者在政治和社會政策上作出大幅度的改變?」初時曼德拉看見南非社會上的種族不平等現象,以為自己身為一位律師,必定能依靠法律改變現狀,殊不知法律本來就由白人擬定,法律條文本身「不自覺」地鼓吹種族歧視,如果要改變不平等現象,就必須修改原來的法律條文;但曼德拉本身不是當權者的一份子,沒有資格成為立法者,甚至因自己的膚色而不獲立法的諮詢,因為白人為了維護自己的種族優勢,不惜擬定各種對自己的「尊貴階級」有利的法律和政策,使黑人無從挑戰白人「至高無上」的權力和地位。在黑人與白人的個人身份和社會階級千差萬別的情況下,黑人為了打破不公平的「障礙」,在建制中百思不得其法時,應否進行「公民抗命」?

後來曼德拉察覺溫和的手段無法令社會產生變化時,就採用較為激進的手法改變社會,這就像二十世紀初孫中山發動辛亥革命,用暴力的方法推翻滿清政府;雖然曼德拉需要為自己的激進行動付出長年入獄的沉重代價,但他最後總算達成自己的理想,因為他在監牢的時候,改革的聲音傳遍整個南非社會,身為當權者的白人承受著巨大的壓力,終於願意妥協,讓黑人擁有與白人同等的權利和自由,承認過往歧視黑人的做法十分不當,判他入獄是司法部門的錯誤。由此可見,合法而溫和的抗爭手段固然可取,但當這種手段未能實現原來的目標時,激進的手法實屬無可避免。歷史的巨輪要向前推進,很多時候「公民抗命」是社會進步的必經階段,因為人類是自私的動物,經常為了保護自己而設計種種維護個人利益的「圍欄」,當這些「圍欄」難以被粉碎時,合法的方法搔不著當權者的癢處時,非法的手段很大可能是唯一可行的辦法。因此,片中曼德拉的成功,正好表明「公民抗命」有拆毀當權者「舞台」的成效及其珍貴價值。

不過,片中的曼德拉可能是少數的成功例子,他的追隨者作出了種種犧牲,但仍不為人知。因為當時的南非能成為律師的黑人為數不多,他有學歷,亦有專業知識,故他能「鶴立雞群」,而他的追隨者大多屬於低下階層,從事勞動性工作,對於他作為專業人士的高尚身份,他們自然十分仰慕他。因此,他成為南非的精神領袖和總統,並非一朝一夕。社會環境和個人能力兩方面的因素,肯定缺一不可。過往「時勢造英雄還是英雄造時勢」是歷史學家長年累月討論的課題,究竟他的個人能力造就自己的成功還是對當權者不利的歷史潮流和環境締造他的成功?有人認為《曼》的編劇對他坐牢時社會人士群眾行動所產生的影響力著墨太重,有矮化他個人能力之嫌,但群眾一向在革命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他只是一位具影響力的領袖,故編劇根據歷史事實,刻意用適當的篇幅平衡地描述他與群眾彼此作出的貢獻,在忠於史實的大前提下,編劇的安排實屬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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