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閃靚賊》

消費主義與身份認同 曉龍
在資本主義的社會內,年青人貪名好利,本是常事,但做了賊後仍著意炫耀自己,並獲得別人的讚賞,使傳統的價值觀被嚴重扭曲,這就顯得非比尋常。《閃閃靚賊》中的年青人每次偷了一套衣服,就立刻穿上身,滿足自己「身份提升」的虛榮感,自己沒有足夠的能力買名牌商品,在靠偷靠搶的過程中,能滿足自己「消費主義」背後強烈的物質慾望,而對這群年青人而言,偷和搶的行為所需付出的代價很少,因為他們在被監禁以前已滿足了自己對名與利的慾望。名和利在於他們穿上荷里活明星的名牌衣服後獲得的名譽、利益和地位,其在社交網站內得到的稱讚和認同,使他們在同輩中「鶴立雞群」,享受比常人高一等的尊貴地位,並贏得別人羨慕的目光。人總喜歡追求「卓越」,他們亦不例外,本來欠缺足夠金錢購買名牌商品,難以享受高級消費帶來的樂趣,但偷回來的明星衣服卻能帶來「虛擬消費」的快感和光榮感,故這種偷竊行為能為他們帶來精神層面的尊貴地位。
此外,從較廣闊的角度分析,偷竊行為帶來的社區反應,充份顯露整個社會「變態」的另一面。不少人認為後現代社會中的傳統價值觀已蕩然無存,《閃》能證實此說法的真實性,因為偷竊本是違法的行為,應受到社會的譴責和鄙視,但片中專門偷明星衣服的年青人卻被視為「萬人偶像」,備受社會人士追捧,不同媒體亦賦予他們「正面」的形象,他們接受訪問時,不曾為自己犯法的行為而後悔,亦不會為自己鋃鐺入獄而感到羞愧,反而因自己幹了「大事」而自豪;在他們講述自己犯案的過程中,不單不會因偷取他人財物而感到不安,反而認為自己「神通廣大」地進入明星家中,獲得夢寐以求的嶄新體驗,是名符其實的新世代「英雄」。因此,美國雖然是一個尊重法治的國家,表面上是非黑白分明,實際上當地國民可能已失去傳統而正常的價值判斷,這就像片中的電視台記者,視年青的罪犯為「明星」,其採用的訪問規格與採訪社會名人無異,故《閃》的故事情節盡顯美國荒謬絕倫的主流價值觀,這種「奇特」價值觀所造成的嚴重後果,肯定令美國政府和民眾萬分憂心。
另一方面,新一代的年青人精神空虛,以物質充塞自己的「腦袋」,這反映美國的教育制度已出現嚴重的問題。例如《閃》中偷竊而自得其樂的年青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曾參與較健康的活動,只希望自己不勞而獲,穿上明星的衣服,在一剎那間「飛上枝頭變鳳凰」,不單忽略了明星背後長時間付出的「血」和「汗」,還在精神層面上自己騙自己,以為穿上名牌衣服就變成明星,此「人靠衣裝」的極端化表現,正好說明美國道德教育已陷入崩潰的邊緣。因為新一代的年青人修讀小學和中學課程,除了學懂一些基礎的知識和技能外,心底內卻一片空虛,不知道亦不清楚自己的心靈需要,以為物質能換取快樂,殊不知在「得到所需」後,他們依舊不快樂,正如《閃》中愛瑪屈臣飾演的麗琦,在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表面上「悠然自得」,實際上時常渴望獲得別人的認同,心底裡的孤單和寂寞已在她略帶憂鬱的眼神和略顯黯然的語調中表現出來。由此可見,《閃》在講述「真人真事」的情節以外,還嘗試折射年青人忐忑不安的內心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