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rlock Holmes

也許是怕這一代的年輕人知識貧乏,只沉迷漫畫而不讀小說,知柯南而不識此人,上畫時硬要替上世紀此一小說人物《福爾摩斯》冠以神探之名,好讓觀眾得知這一號人物。又或者是電影公司的內部文化,單叫《福爾摩斯》,洗鬼你譯,於是畫蛇添足,亂安名號。
Sherlock Holmes當然神通廣大,破案無數,但根據小說,他自稱是一個「咨詢偵探」(Consulting Detective),而並非甚麼神佛偵探。
2009年的出品,向世界示範了荷里活為什麼能夠稱霸影壇。
演員卡士強勁,Robert Downey Jr. 、Jude Law、Rachel McAdams、Mark Strong,甚至花瓶閒角的Kelly Reilly,都是演得之人。與其說是演戲,不如說是鬥戲。而電影除了某些將就劇情與迎合時代感的改動,例如Mary一角與Holmes的關係,及Watson的戲份提升等等之外,很多細微末節上也倣照原著神髓,可說是近年把書作拍成電影中最為仔細的作品之一。如「咨詢偵探」的自稱、Holmes善於觀察的長處、煙斗的象徵物、合租的房子、對Holmes哥哥的片面提及、對Irene Adler “TheWoman”的慣性稱呼、及未出場的神秘大佬Professor Moriarty等等,盡皆吻合。這並非說電影必須忠於書作,但能夠拍出時代動感之餘卻不失原著的神髓,便尤其難得。
電影在恢復舊時代面貌的畫面設計與特技效果這些技法上,亦再一次顯現出製作的龐大與一定的水準處理。在這方面的技術上,是別些電影強國仍然無可比擬的。當然,如果在街道上出現手持的綠色牌子,文字不是顯然而見的電腦字體的話,仿古的一環會更加真實。
而最強橫處,還在於一群編劇精英。荷里活產量無數,卻時有水準之作。奇案劇情,這一次又編出水準之內。劇情未必是令人拍案叫絕的,但能充分地配合和發揮出Sherlock Holmes破案的特長,明顯地有異於一般懸疑奇案的格調與敘事方式。一齣好戲,還看劇本。故事不滯,戲便不成戲。荷里活能夠有一群食腦度橋的團隊,群策群力的不斷提供故事的泉源,無怪荷里活影壇,常有令人趨之若鶩的作品。
而不像香港的所謂本地「創作」,連一個戲名也譯不好。查案的人,通稱神探。查案不成的,盡皆烏龍。
果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