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五月, 2008

應香港知識產權署的邀請,會長何威就香港電影業的發展與知識產權保護的關係做了以下論述.

電影橋段欠新意,製作質素每況逾下,故觀眾 情願買盜版光碟也不願花錢入戲院; 電影票房及創作人生計受影響; 漸形成惡性循環, 導致電影業下滑,少數高質素影片最終也很可能免不了被低質素影片所拖累, 縱然有政府救濟, 電影業也難有起色。要改變現狀,需要製作高質素電影,重燃觀眾對港產片的熱情。

當前的香港電影工業既沒有超市的規模又沒有專買店的特色,倒是有些似樣版店,出售零碎的創意和比一般好些的製作,維持一個極有限的市場。

就創作空間(對創作者本身)而言應該永遠是寬廣的。當然主要問題在於市場或是投資者對非商業影片(含多元文化性影片)的接受程度有多大,但這也不是對創作空間的絕對限制。

中 國內地有個潛在的大市場,其電影工業尚未在成熟階段,而正在尋求發展。香港不僅有地利,又有天時,再加上回歸成為特區的優勢,相較於其他競爭者並沒有什麼 無法逾越的阻礙,這是香港電影工業最大的機會。而最大的挑戰是香港電影工業缺乏具有創意的人才,而在這個機會前顯得束手無策。如同看到商機卻苦無資源可 投。

目前可以做的是鼓勵創作並從中挖掘人才,鼓勵創作的最有效途經是給予展示作品的空間,這個空間不應該設立過多的所謂“好/壞”標準,因為這個空間不是用來衡量作品是否成功(應由參與者自己及市場去衡量),而是用來交流、切搓並從中獲取創作靈感的機會。

電 影工業和知識產權之間是一個相輔相成的關係。從知識產權和電影創作這一層面來看,越是成功的創作,創意更被肯定, 觀眾留下的印象也愈是深刻,惡意抄襲則很難被認同或被接受。業界本身要有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並確實做出榜樣,在個個創作環節上給予創作工作者應有的知識產 權保護,他們就會成為知識產權保護最強大的維護者,而非只是片商(基於利潤層面的考量)。電影人在自己所屬的工作領域中,應努力發揮創意, 拍攝好的電影給觀眾欣賞, 才是真正起到救治的作用。

文章發表在4月25日的英文虎報及FM730上

導演:洛文高夫

作者:曉龍

由成龍和李連杰兩大功夫巨星合演的《功夫之王》,是一齣從西方人角度看中國古典文化的電影。天庭、玉皇大 帝、孫悟空、醉拳等都是西方人認識中國文化的路徑,成龍把自己在《醉拳》中的形象及其運用的招式重複地應用在《功》內,李連杰亦把自己在《少林寺》中運用 的拳腿功架毫無保留地放在《功》內,兩大巨星的打鬥,正好滿足觀眾著重官能刺激的慾望;華語片內原始的雙人對打格鬥場面,加上西方先進的電腦特技,撇除西 方人對中國古典角色和故事膚淺的認識和了解,應能在商業方面取得巨額的利潤,因為原始的特色勾起成年觀眾的集體回憶,而電腦特技又為年青觀眾帶來前所未有 的視聽享受。

直至今時今日,美國荷里活仍然對中國社會有一種數十年前的想像;現實社會中,中國雖然已是一個高樓大廈林立的商業化國家,但美國荷里活仍舊樂於塑造漁船自 由行駛、漁民艱苦工作的舊式農村社會畫面,讓現今的美國人「懷緬」及憶記自己對中國的幻想,重新證實想像國度的真實性。《功》的創作人同樣有此動機,當表 演醉拳的成龍重複地賣弄舊有的招式,再次「嬉皮笑臉」地演繹功夫笑匠的角色時,美國的製作人員又是否認識醉拳產生的背景及其象徵的中國文化特色?當李連杰 扮演孫悟空拿起金剛棒擊打敵人,構築數個與自己相同的角色替他辦事時,美國的製作人員又是否知道孫悟空及《西遊記》的背景,以及兩者在中國文學中所象徵的 文化價值?很明顯,美國人只把自己「想當然」的東西拼湊在一起,然後滿足美國觀眾對中土國度「表面化」的認識,以求花巧地博取金錢上的得益。

事實上,荷里活是一部精明能幹的文化混合機器。美輪美奐的畫面、多種顏色精細的結合,加上美國人對中國迷思背後不同元素的拼貼,使《功》在明星制度以外擁 有一種準確的市場計算,就是中式的內容在西式精美包裝之下的「完美商品」,以及文化結合自自然然帶來的化學效應。儘管玉皇大帝說話的語調使中國內地和香港 觀眾皆啼笑皆非,取笑西方人的愚昧和無知,但資本主義中金錢大於一切的誘惑仍能使荷里活製作人樂於進行可能不必要的文化結合,因為商業上的成功遠比其文化 價值的高低來得重要,金錢的利益遠比文化結合背後的意義更具迫切性!